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退役车辆处置服务框架采购(两次公招失败转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G0500022001912200)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退役车辆处置服务框架采购(两次公招失败转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为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根据南方电网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中国南方电网集团及下属分子公司需按时处置退役车辆,属地电动汽车公司作为主体承接该部分业务。为保障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退役(老旧)车辆处置工作的高效开展,拟采购退役(老旧)车辆处置服务。车辆处置服务期限为自订单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2.2采购范围: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3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采购分类:框架(框架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6项目类别:服务。
2.7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
工期要求 |
采购结果有效期 |
项目 地点 |
采购文件收取费用(元) |
响应保证金(元) |
1 |
标1: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退役车辆处置服务框架采购(两次公招失败转公开竞争性谈判) |
包1 |
100 |
费率报价,详见投标报价表 |
车辆处置服务期限为自订单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云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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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实际分配金额下限不低于预估金额的80%,分配金额上限不高于预估金额的100%。协议期未满,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上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金额在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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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照在有效期内。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框架招标时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 |
3 |
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被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 |
4 |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5 |
投标人提供真实有效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生成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生成的完整《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时间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非企业以及其他组织信用情况未在公示系统公示的,需要提交情况说明。 |
6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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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 |
1 |
投标人须在经国资委办公厅组织相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进行评审的中央企业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名单内,名单详见: http://www.sasac.gov.cn/n2588035/n2588320/n2588335/c16420921/content.html 《关于调整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20]333号)。 |
标1: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退役车辆处置服务框架采购(两次公招失败转公开竞争性谈判) |
2 |
投标人须对技术规范书第2条服务要求:第2.1-2.6条款做满足承诺说明,不满足则否决。 |
标1:南方电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退役车辆处置服务框架采购(两次公招失败转公开竞争性谈判)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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