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非生产场所建筑物、
附属设施日常维修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7000220019993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非生产场所建筑物、附属设施日常维修框架公开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和建设单位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人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各市县。
2.2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非生产场所建筑物、附属设施日常维修项目,包含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仓库、评标基地、各级工会管理的职工之家及职工小家、周转房,按照财务规定未形成固定资产且维修面积未超过建筑总面积20%的非生产类修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非生产场所房屋建筑物大修(空间使用、功能使用发生改变;天花、墙身或地面残旧或破损严重);(2)非生产场所房屋建筑物内外装修(墙面、吊顶、地砖、踢脚线、门窗、 楼梯及扶手等)、办公楼附近道路、地面排水系统、花基、围墙、传达室、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建筑物的日常维修;(3)非生产场所房屋建筑物照明系统、通风系统、暖通、安装隔热设施、屋面防水补漏、道路挡土墙修理、标识、划线。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如有双方未界定清楚部分,在项目开工阶段,由建设单位书面或签证明确,作为结算依据。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项目类别:工程。
2.7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8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单位 |
标段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1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中心、供应链部、工会等公司专业部门,电力科学研究院、信息通信分公司、输电运检分公司、海口变电运检分公司、建设分公司、电力学校、电力交易中心 |
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I标 |
1300 |
无 |
/ |
/ |
工期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
/ |
不收取 |
2 |
海口供电局、三沙供电局、文昌供电局、澄迈供电局、定安供电局 |
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Ⅱ标 |
1100 |
无 |
/ |
/ |
工期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
/ |
不收取 |
3 |
三亚供电局、乐东供电局、陵水供电局、保亭供电局、五指山供电局、三亚变电运检分公司 |
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Ⅲ标 |
900 |
无 |
/ |
/ |
工期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
/ |
不收取 |
4 |
儋州供电局、临高供电局、白沙供电局、昌江供电局、东方供电局 |
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Ⅳ标 |
700 |
无 |
/ |
/ |
工期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
/ |
不收取 |
5 |
琼海供电局、万宁供电局、屯昌供电局、琼中供电局 |
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Ⅴ标 |
500 |
无 |
/ |
/ |
工期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
/ |
不收取 |
注:
(1)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
(2)下浮率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
(3)合同签订方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与承办部门按照中标下浮率签订框架合同,各建设单位结合实际需求,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4)结算方式:以竣工验收核定的工程量为依据据实结算,甲乙双方确定工程量后,项目按照《2020年版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及《2020年版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编制结算书,并经过第三方工程造价审价单位审定。最终结算价=经第三方工程造价审价单位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1-中标下浮率)。
(5)中标后履约执行方式: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如实际实施金额达到该标段的预计采购金额,双方终止框架合同。如某标段中标人出现项目实施履约不能胜任时,则约定退出(按照建设单位为整体退出剩余工程量方式),并对承包商进行履约评价和扣分处罚,由其他标段中标单位作为替补继续履行未完成工作,替补顺序详见合同约定,替补后中标下浮率执行替补中标人的中标下浮率。如果接替单位也无法胜任时,则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如有双方未界定清楚部分,在项目开工阶段,由建设单位书面或签证明确,作为结算依据。
(7)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2025-2026年下达的非生产场所建筑物、附属设施日常维修项目,包含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仓库、评标基地、各级工会管理的职工之家及职工小家、周转房,按照财务规定未形成固定资产且维修面积未超过建筑总面积20%的非生产类修理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投标人没有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5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企业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证件均应提供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 |
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I标,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Ⅱ标,行政办公类、仓库类技改、修理工程施工[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Ⅲ标,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Ⅳ标,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Ⅴ标] |
2 |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证件及文件,均应提供清晰的证件封面及相关内容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I标,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Ⅱ标,行政办公类、仓库类技改、修理工程施工[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Ⅲ标,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Ⅳ标,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Ⅴ标] |
3 |
2022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及工程竣工报告)。 |
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I标,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Ⅱ标,行政办公类、仓库类技改、修理工程施工[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Ⅲ标,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Ⅳ标,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Ⅴ标] |
4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I标,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Ⅱ标,行政办公类、仓库类技改、修理工程施工[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Ⅲ标,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Ⅳ标,非生产场所日常维修项目Ⅴ标]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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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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