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呼叫中心系统运维服务框架采购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G2100062002164586)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呼叫中心系统运维服务框架采购,采购人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2025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呼叫中心系统运维服务框架采购,主要协助开展定期检查应用系统的后台异常进程、分析系统缺陷并编辑系统缺陷报告、维护管理业务数据资源等呼叫中心系统运维服务支持的非核心工作。
框架期限说明:
(1)如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采购方无有效的框架协议,则本框 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2)如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采购方上一框架协议有效期未结束, 则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
(3)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金额上限(预估金额的 120%)(下同)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4)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预估金额下限(预估金额的 80%)(下同)时,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 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结算金额达到下限时 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 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5)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在预估采购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 终止框架协议。若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框架协议有效期,经双方协商无 异议,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框架有效期,补充协议有效期不得超过 6 个月。
(6)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 直到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7)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 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供应 商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实行处罚:
A 、在框架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B 、成交供应商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出现被 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8)当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要求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 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采购。
(9)潜在供应商报价则视为知悉和认可采购人的上述安排,并 愿意遵守。
(10)中标供应商按实际下达的服务委托函进行结算。
(11)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合同模板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12)本框架采购金额是预估量,采购方不承诺所有成交方在框架有效期内能收到采购需求,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为合同的签订主体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具体事项。本框架采购金额是预估量,采购人不承诺所有成交人在框架有效期内能收到采购需求,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2.2采购范围:2025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呼叫中心系统运维服务框架采购,主要协助开展定期检查应用系统的后台异常进程、分析系统缺陷并编辑系统缺陷报告、维护管理业务数据资源等呼叫中心系统运维服务支持的非核心工作。
2.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采购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详见项目概况)。在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各标包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及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和框架采购协议执行规则等内容。
2.6项目类别:服务。
2.7标的清单:
本项目不收标书费和取响应保证金。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最大中标数量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备注 |
1 |
呼叫中心系统运维服务框架采购 |
呼叫中心系统运维服务框架采购子项 |
/ |
9.97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否 |
/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2.8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表及报价要求:详见报价表。
(2)结算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l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2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2024年报告。如2024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2-2024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如2024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注: 1.企业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除外)、现金流量表、附注。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 3.执行政府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报表附注。 |
3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4.**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