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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汽车服务支撑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汽车服务支撑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3000220021358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汽车服务支撑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本项目采取框架招标形式,共3个标的,分6个标包。

标的1为电动汽车服务,内容主要为以通勤、包车形式开展的旅客运输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司机、动力费、保险、路桥、维修、车辆清洁费、司机夜间加班费、其他保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税金等一系列费用。标的按照珠三角、粤北、粤东、粤西四个区域划分为4个标包。

2.2招标范围: 全国(广东省为主) 。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框架招标有效期及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①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A.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现有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之日起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

B.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公开采购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公开采购结果结束之日起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

②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转移至承接供应商,该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C.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D.在框架有效期内,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将本项目涉及的标的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相应标的的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③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期限最多为半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C.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的120%或延长期结束。

D.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④投标及履约期间违规处理办法

A.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经查实,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招标人履行审批程序后,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

B.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某一中标供应商经核查投标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或合同履行期间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因违约而解除合同后,如原中标供应商已有业务发生,按中标价作为结算依据对已发生的业务进行结算。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使甲方出现直接或间接损失情况,甲方可结合自身损失情况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条款作为后续处理依据;如无业务发生,则供应商向甲方支付10万元作为赔偿金。该标包剩余工作内容将分摊至同一标的其他有意愿承接的中标供应商,价格按承接供应商的报价格执行,若无中标供应商承接,则该标包重新招标;若多个供应商有意愿承接,则优先选择报价较低的供应商承接,若报价相同时,则取评标技术分较高者;若技术分相同时,则取评标商务分较高者。若报价、技术、商务的分数均相同的,由招标方按照相对均等的原则将原标包内容进行分解,分配给意愿承接方。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名称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工期/服务期

是否特殊包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标的1:电动汽车服务

标包1:珠三角(广州、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珠海)

3300.57

详见附件A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不收取

不收取

标包4:粤西(肇庆、云浮、茂名、阳江、湛江)

2500.29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

4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门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

6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品类/标的/标包

1

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提供证书扫描件。

标的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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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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