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电局2025年合同法律服务、治理提升、监督控制、推进电力立法、新兴业务项目后评价、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和认证等中介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G2700062002051799)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广州供电局2025年合同法律服务、治理提升、监督控制、推进电力立法、新兴业务项目后评价、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和认证等中介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标的1,2025年合同全过程法律服务项目:以合同全过程管理为基础,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制度,以法规部门、业务部门及基层单位为对象开展调研。结合梳理内容及调研成果组织开展项目研讨,挖掘合同数据价值,构建基于业务的合同信息商业分析模型及方法,提高服务经营管理决策能力水平。同时,开展重点领域的合同履行专项检查,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违约追究力度,开展监督检查,总结合同履行合规法律风险,提出合同全过程合规优化建议,整理编制合同全过程合规优化方案,构建合同履行管控制度化、合同签订模式一体化、合同文本库管理系统化、合同履行风险管理规范化“四化”管理机制,提升合同履约质量。
标的2,2025-2026年广州地区推进电力立法服务项目:1.针对《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内容,研究如何融入《能源法》、《供电营业规则(修订)》等政策举措,为《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的实施保驾护航,全面提升我市用电营商环境和供电服务水平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2.针对南沙区的电力供应、规则衔接等内容进行研究,制定南沙供用电管理规范等政策文件,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规定与做法,更好地衔接港澳湾区规则,保障南沙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标的3,广州供电局2025年监督控制专项咨询项目: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承接落实好南方电网公司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控制功能工作部署,广州局积极探索创新监督工作模式,推动监督控制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但由于在运行过程中,仍存在组织实施监督工作的规范问题、监督组发现问题的质量问题、问题整改措施制定的实效问题、整改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后的成效问题等亟待完善方面,需委托第三方协助开展局监督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实现监督质效提升。
标的4,广州供电局2025年治理提升项目:为承接南方电网公司及广东电网公司公司治理要求,进一步激发基层活力,建立“一企一策”“一类一策”具有广州供电局特色的管理层级治理体系,支持新致力公司由一名董事企业顺利过渡为设董事会的子公司,积极谋划打造管制业务单位“双百”“科改”“专精特新”等改革示范,推动广州局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广州局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城市电网企业。
标的5:2025年广州供电局主配网生产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和认证:
(一)标包1-主配网生产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建设服务项目:主配网生产单位开展ISO55001资产管理体系建设。
(二)标包2-主配网生产单位资产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1.开展相关单位资产管理体系2025年首次评审及认证,出具评审报告,对通过审核的单位颁发ISO55001资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开展相关单位2026、2027年资产管理体系监督审核,出具评审报告,确保资产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持续符合ISO55001资产管理体系要求。
标的6,广州供电局2025年新兴业务投资项目后评价:通过引入第三方开展新兴业务项目后评价,出具评价报告,反馈相关信息,为完善和提高未来项目决策水平、管理水平等各项工作提供支撑。
2.2采购范围:仅针对标的1、标的2、标的5标包2开展二次采购。
标的1,2025年合同全过程法律服务项目: 以合同全过程管理为基础,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制度,以法规部门、业务部门及基层单位为对象开展调研。结合梳理内容及调研成果组织开展项目研讨,继续开展重点领域的合同履行专项检查,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违约追究力度,开展监督检查,总结合同履行合规法律风险,重点针对问题频发、管理尺度不一的业务领域进行系统分析,统一各类型合同变更的标准,提出合同全过程合规优化建议,整理编制合同全过程合规优化方案,,构建合同履行管控制度化、合同签订模式一体化、合同文本库管理系统化、合同履行风险管理规范化“四化”管理机制,提升合同履约质量。
标的2,2025-2026年广州地区推进电力立法服务项目:本项目内容包括南沙供用电规范性文件制定、《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修订两项工作,各占本项目费用的50%。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南沙供用电规范性文件制定:1.梳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企业制度;2.开展调研,编制调研报告,研究南沙在粤港澳大湾区涉电规则衔接出具报告;3.根据调研及征求意见工作情况,起草立法文件内容;4.就草稿征求及梳理各方意见,完善内容;5.参加立法进程的各种听证会、讨论会;6.提供各类法律文件;7.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
(二)《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研究:1.梳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企业制度;2.编写《广州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修订研究报告。
标的3,广州供电局2025年监督控制专项咨询项目:
(1)协助开展管理制度的风险控制优化,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对新增、修订制度进行合规性审查,重点审核内控措施是否有效融入业务制度文件,提出制度修订建议;对广州局监督问题库中的问题进行合规性分析,梳理制度漏洞,提出制度完善建议;根据广州局需求,协助开展监督控制规则的制定与数字化改造工作等。
(2)根据广州局要求,对1-3个业务领域、业务事项开展法律风险识别,梳理内外部规范性文件,识别现有制度合规风险,提出业务合规指引意见。
(3)协助开展监督控制制度本地化,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现行制度进行本地化修编,协助编制监督控制工作指引,优化监督工作操作手册;协助制定职能监督检查方案、编写监督控制管理体检报告等。
(4)协助开展监督与内控最佳合规实践案例评选活动,工作内容包括:策划评选活动方案,制定案例评选标准,提炼局及所属单位在监督与内控工作中的亮点做法,总结形成一套可推广的运行工作范本,协助广州局参与国内相关行业协会的各类成果推荐评选活动等。
注:本项目服务单位需承诺配置1名具有两年以上非诉项目工作经验的律师或律师助理提供现场服务。服务时间根据广州局具体工作安排,累计不少于120个工作日。
标的4,广州供电局2025年治理提升项目:
(1)协助法规部完善创新创先单位的公司治理体系建设,探索一人董事公司在新《公司法》颁布后的创新治理方式;
(2)配合指导下属单位开展分公司治理主体流程简化试点工作,就试点情况形成相关可行性评估报告;
(3)根据广州局改革创新方案,配合法规部探索针对南沙局、电科院等改革创新单位的公司治理新模式,就治理主体决策程序、治理主体与议事协调机构权力分配等提出管理建议;
(4)配合法规部完成授权评估,进一步梳理授放权管理事项,并配合修编局管理(法人)层级清单,比对管理层级清单与治理主体清单,确保清单衔接一致、“清单之外无权力”。
(5)提供授权评估服务,协助广州局参与政府或行业关于授权管理方面的评奖。
标的5:2025年广州供电局主配网生产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和认证:
(一)标包1-主配网生产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建设服务项目,开展广州供电局下属四家主配网生产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建设:
1.聚焦输电、变电、配电实物资产,对照ISO55001资产管体系标准及网省公司要求,形成差距分析报告;
2.针对存在问题对区局资产管理体系进行完善,修编并发布局相关资产管理等系列体系文件;
3.组织开展体系运作效果内部核查,编制内部审查报告,落实整改要求,进一步完善体系,为认证做好准备;
4.申请开展ISO55001资产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完成标准正式审核,并完成相关不符合项的整改,完成审核报告,协助获取证书。
(二)标包2-主配网生产单位资产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开展广州供电局下属四家主配网生产单位资产管理体系认证:
1.开展相关单位资产管理体系2025年首次评审及认证,出具评审报告,对通过审核的单位颁发ISO55001资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开展相关单位2026、2027年资产管理体系监督审核,出具评审报告,确保资产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持续符合ISO55001资产管理体系要求。
标的6,广州供电局2025年新兴业务投资项目后评价:从光伏、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物业运营等业务板块共选取6个典型项目开展后评价,每个项目分别从战略、管理和效益三个维度围绕业务投资战略方向和可持续性、项目的立项决策、建设实施、运营效益、作用影响等进行评价。制定后评价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计划表,提出资料需求清单,严格按照后评价工作程序和质量标准实施现场勘查与评价,与投资单位沟通协调,按要求提交阶段性工作小结及工作总结,撰写并按审查意见修改评价报告。
2.3项目实施地点:广州。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响应保证金 |
是否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
1 |
标的1:2025年合同全过程法律服务项目 |
2025年合同全过程法律服务项目 |
42 |
42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 |
否 |
/ |
否 |
2 |
标的2:2025-2026年广州地区推进电力立法服务项目 |
2025-2026年广州地区推进电力立法服务项目 |
40 |
4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 |
否 |
/ |
否 |
3 |
标的3:广州供电局2025年监督控制专项咨询项目 |
广州供电局2025年监督控制专项咨询项目 |
35 |
3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 |
否 |
/ |
否 |
4 |
标的4:广州供电局2025年治理提升项目 |
广州供电局2025年治理提升项目 |
42 |
42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 |
否 |
/ |
否 |
5 |
标的5:2025年广州供电局主配网生产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和认证 |
标包1:主配网生产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建设服务项目 |
42.4 |
42.4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
否 |
/ |
否 |
标包2:主配网生产单位资产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 |
25.6 |
25.6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1月30日 |
否 |
/ |
否 |
||
6 |
标的6:广州供电局2025年新兴业务投资项目后评价 |
广州供电局2025年新兴业务投资项目后评价 |
32 |
32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 |
否 |
/ |
否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法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他组织需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供应商不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或预警名单内(处理措施为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3 |
供应商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在平台完成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系统关联的联合体成员名称应与响应文件保持一致。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1)供应商若有承接与本次采购年度审计事项相冲突的工作,应予以回避,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诺); (2)近三年内没有被财政部、行业协会等相关监管机构因为审计质量问题予以处罚或禁入的记录(由供应商自行承诺)。 |
标的1:2025年合同全过程法律服务项目[2025年合同全过程法律服务项目] |
2 |
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其他:律师事务所及其服务团队律师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由供应商自行承诺)。 |
标的3:广州供电局2025年监督控制专项咨询项目[广州供电局2025年监督控制专项咨询项目],标的4:广州供电局2025年治理提升项目[广州供电局2025年治理提升项目],标的2:2025-2026年广州地区推进电力立法服务项目[2025-2026年广州地区推进电力立法服务项目] |
3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的5:2025年广州供电局主配网生产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和认证[标包1:主配网生产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建设服务项目] |
4 |
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开展认证业务资质。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的5:2025年广州供电局主配网生产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和认证[标包2:主配网生产单位资产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 |
5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的6:广州供电局2025年新兴业务投资项目后评价[广州供电局2025年新兴业务投资项目后评价]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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