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电局2025年基建第四批监理项目(海珠站、中元、黄金围、滨水(金融)、茶东、礼村II(植村)、汇景站工程)专项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70002200221689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供电局2025年基建第四批监理项目(海珠站、中元、黄金围、滨水(金融)、茶东、礼村II(植村)、汇景站工程)专项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
2.2建设规模:/
2.3招标范围:详见各标段: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2.4承包方式:/。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招标分类:专项。
2.7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设单位 |
标段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工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是否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
1 |
标的1.广州海珠站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监理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广州海珠站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监理(标段一) |
251.12304 |
251.12304 |
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
否 |
/ |
否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广州海珠站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监理(标段二) |
149.650251 |
149.650251 |
否 |
/ |
否 |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广州海珠站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监理(标段三) |
715.369332 |
715.369332 |
否 |
/ |
否 |
|||
2 |
标的2.110千伏中元、黄金围、滨水(金融)、礼村II(植村)输变电,茶东、汇景站扩建工程监理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标段1.110千伏中元输变电工程监理 |
195.005675 |
195.005675 |
否 |
/ |
否 |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标段2.110千伏黄金围、滨水(金融)输变电,茶东扩建工程监理 |
147.118664 |
147.118664 |
否 |
/ |
否 |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标段3.110千伏礼村II(植村)输变电、汇景站扩建工程监理 |
110.482644 |
110.482644 |
否 |
/ |
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投标人不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或预警名单内(处理措施为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3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在平台完成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系统关联的联合体成员名称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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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一、企业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人员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4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如,投标截止日期在8月份,则提供8月前4个月:4-7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的1.广州海珠站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监理[广州海珠站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监理(标段一)] |
2 |
1、(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4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如,投标截止日期在8月份,则提供8月前4个月:4-7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标的1.广州海珠站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监理[广州海珠站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监理(标段二)] |
3 |
一、企业资质要求:企业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二、人员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4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如,投标截止日期在8月份,则提供8月前4个月:4-7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的1.广州海珠站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监理[广州海珠站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监理(标段三)] |
4 |
一、企业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人员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4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如,投标截止日期在8月份,则提供8月前4个月:4-7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的2.110千伏中元、黄金围、滨水(金融)、礼村II(植村)输变电,茶东、汇景站扩建工程监理[标段1.110千伏中元输变电工程监理,标段2.110千伏黄金围、滨水(金融)输变电,茶东扩建工程监理,标段3.110千伏礼村II(植村)输变电、汇景站扩建工程监理] |
备注:
1、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显示资质有效期已届满但未办理延续的,应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单位企业资质的核发单位(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的网页发布截图,否则视为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作否决投标处理。
属于政策上支持可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单位:
(1) 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执行国发〔2021〕7号文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国发〔2021〕7号文件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2)不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资质延续的有关政策;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的有关政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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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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